单位新购车怎么走账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公司买车直接付款,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者其他相关科目.
公司欠款进行购车,在不涉税的情况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售车公司
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计入期间费用,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以公司名义购置的汽车属于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企业为员工购车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为股东个人购车.
企业为股东购车,税务处理实务中要视企业的经济类型分别进行处理: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其他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对于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158号规定,对投资者取得的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对于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64号)规定,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资产,折旧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
1.个人所得税.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员工应将取得的所得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规定,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车辆,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该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可按企业法规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因汽车所有权不属于公司,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车辆发生的各项费用也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对于单位新购车怎么走账这一问题,上述文章已经结合固定资产准则的规定为大家作了梳理解读.现在对于单位不同情况下购车的税务处理大家可能已经有了一个框架性的认识,如果后期大家涉及到这类问题还有不清楚的话,可以点击问答向我们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