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法人和股东的工资直接转没有经过工资表发放是否可以?建议经过工资表发放.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话,如果直接向股东转账且在纳税年度前末还回,可能会被税务局视同分红要求交纳个人所得税.
实务中法人和股东都不一定领工资,因为他的费用都可以到公司里报销,觉得工资一领,个税就很高,如果分红的话,最高的税率也就20%,所以很多大型公司的老板都不领工资.
关于工资支付有哪些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第2款: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在工资发放时我们一般需要遵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直接向股东转账且在纳税年度前没有还回,存在被税务局视同分红要求交纳个税的风险.大家清楚了吗?好啦今天关于法人和股东的工资直接转没有经过工资表发放是否可以的解读就到这里啦.更多财税资讯,请关注我们的公众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