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核定扣除怎么核算

如果原来已记进项税额,则计算出允许抵扣数,不允许抵进的做进项转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原来已全部记入了库存商品料,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

​农产品核定扣除怎么核算-编程日记

农产品核定扣除方法

(一)投入产出法

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适用投入产出法进行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其中,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目的是为了体现增值税对增值额征税的特点,使得最终产品销项计算税率和它的原料进项计算税率相一致.农产品单耗数量是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不是纳税人的个别标准.

【案例1】甲公司2019年6月销售1000吨乳制品,原乳单耗数量为1.02,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2000元每吨.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1.02×2000×9%÷(1+9%)=168440.37(元)

(二)成本法

成本法侧重于农产品耗用金额的控制,企业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农产品耗用率计算确定本期农产品成本,最后确定当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中不包括其未耗用农产品的产品成本,在计算时应当予以扣除.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案例2】乙公司2019年6月份销售1000吨乳制品,其主营业务成本为60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80%.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80%×9%÷(1+9%)=66.06(万元)

(三)参照法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生产销售上述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可采取”参照法”.在投产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纳税人的平均水平,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由主管税务机关据实核定,并报省税务局备案.

农产品核定扣除怎么核算?农产品还有免收增值税的规定,公司要是从农民处购买了农产品,对于涉及到的增值税缴纳、增值税抵扣方面有疑问,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处理好农产品涉及到的增值税问题,不妨多通过网站来学习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