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共分为4编,27章,284条。对应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一共有23章,5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之后,分别于2007年、 2012年2020年三次进行修正。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民事诉讼活动,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一个“规范”是动词,第二个“规范”是名词。第一个“规范”对应民事诉讼活动,通过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使民事诉讼活动规范进行。
狭义的民事诉讼法就是指民事诉讼法本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典。说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不仅包括本身,还包括了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比如:宪法、民事实体法、仲裁法中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的相关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属性包括了它的地位、调整的关系、规定的内容、划分标准。比如: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的地位仅次于宪法,与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都属于基本法。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它是独立的部门法。根据其规定的内容,它是程序法。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它是公法。
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
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