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住宅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

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最终取得的产权证的用地性质仍为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

但购房者可以将房产做其它用途使用。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两年由于严格禁土地协议出让,实行招拍挂后,导致住宅供应大幅减少,稀缺性增强后,开发商开始采用的新兴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办公用房,就是购房者所熟识的“商住房”(产权70年,但产品定位为办公,建造标准介于住宅和写字楼之间,或者完全就是写字楼的标准)。

这里,将新兴的,在商业用地建住宅的利弊归纳如下:

弊端:

使用年限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民法典》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

如果商品房到期后,你可以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得费用,国家也会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所以,购买者不会赔偿30年,但是呢,会多缴纳一些土地的金租金,因为在以后的土地费会随着经济的的发展而不断涨价,所以后面就有了买房趁早买,也就是那么多人追求买房的原因了。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