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其座落于石家庄XX小区1-6-203号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该房屋面积约89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为1年。自2022年月日起至2023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双方继签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三、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XX元整,(大写XX元整)。该租金按半年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2022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到期的十天前预先支付甲方下期租金。

四、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XX元整(大写XX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物业、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及房屋结构。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法律及该地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九、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七、八条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所欠款项20%的违约金。如甲方还有其它损失的,亦可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202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