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去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需要折旧、摊销.
什么情况下要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企业确定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高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的,应按照企业确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在汇算清缴时,不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设备折旧一般有四种计算方式
1、年限平均法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 / 12
2、工作量法 月折旧额 = 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1-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累计折旧)* 月折旧率 月折旧率= 2 / 预计便用寿命 / 12 固定资产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月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预计可使用寿命年数总和 / 12 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其不同时期内的折旧费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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