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在遇到房屋征收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拆迁补偿标准问题,今天,上海荣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来和大家谈一谈。

  1.一般赔偿标准。

  被拆迁者的目的绝不应该是阻挠征收工程本身,而应该争取法律认可的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赔偿标准:一般是指确定征收补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其依据的补偿标准是否为征收时点最新的价格标准,向大家提出的建议是,首先可以与周边类似商品房的市场价作比较,因为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不能比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之前所征收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低得多,这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二是要考虑拆迁后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期生计有保障,对于拆迁来说,这是拆迁的一项基本原则,开征方也没有公布本省补偿标准,没有考虑到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只有在征用农地的区域综合地价标准中,才能直接确定补偿的具体金额,并可直接确定补偿金额。

  2.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

  不同地区的拆迁项目所实施的政策不同,拆迁补偿标准也不同,全国各地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这对全国各地行政机关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起着指导和制约作用。

  如果补偿很少,人们就必须向专业律师求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都是各地根据实际征收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