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与每一位职工朋友的生活息息相关。

2022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两周年,本月是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本次的主题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青浦区总工会邀请法律援助公益律师整理了《民法典》中与劳动相关的一些热点法律问题,分上下两期,与企业和职工朋友们一起学习分享。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等的变化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吗?

用人单位变化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等的变化,并不会影响其民事主体地位,用人单位法人的存续状态并不会因名称等变化而产生改变,⼀般情况下也不会妨碍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履行。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约定服务期,职工提前解除合同要赔偿吗?

职工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如签订了培训协议,有相应的违约金条款的,职工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平均分摊,将尚未履行期限应分摊的费用赔偿给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违法分包或转包发生工伤事故的,找谁赔?

违法分包或转包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及损害赔偿,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应分别分析: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承包业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主张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规章制度禁止员工在⼀定期限内结婚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合法的程序制定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但其中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强制性的法律规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禁止员工在⼀定期限内结婚,因为违反了婚姻自由的规定,这样的规章制度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五、职工因工受伤获得的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劳动者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或者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或者分家析产时其他人不得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六、因工死亡的赔偿金是职工的遗产吗?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在劳动者死亡后才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产生的财产,但在其死亡时并不存在,所以不是遗产。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七、工亡职工的相关赔偿应由哪些人参与分配?如何分配?

工亡补助金等不是遗产,而是个人预期的损失,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等合理分配,如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八、职工下班后自行参加足球比赛受伤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如果职工自行组织踢球或其他具有一定风险的问题活动,导致受伤的,因为不是受用人单位指派,故受伤与工作无因果关系,不是工伤,风险自担。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九、职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吗?

职工因执行工作任务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赔付后,有权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职工追偿,其赔偿比例可以协商,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过错程度等判决。

另外,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十、《民法典》颁布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有效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

《婚姻法》、 《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废止的法律并不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体系的法律法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和职工仍主要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并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民法典》是实体法,不是程序法。根据其第⼀千二百六十条的规定,也没有废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部程序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其中,双方自行协商、第三方调解都不是必经的法定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但劳动争议仲裁仍然是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必经的前置程序, 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行的“一裁二审”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将继续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