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务合作过程中,双方往往在正式签订协议前,都要签署合作意向书、合作备忘录、合作框架、战略合作等协议。
合作意向书本质上是一种商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惯例,主要通过书面方式将双方合作思路明确记录下来,作为下一步谈判或者确定正式协议的参考内容,通常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合作意向书规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单纯的意向,没有其他现实的约束,则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双方目的是签订无法律约束的合作意向书,内容应当相对抽象,不需要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且应该在意向书中明确约定:“本框架协议作为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文件,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以正式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为准。”这样就可以避免使合作意向书成为具有正式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同,规避合同双方的一些法律风险。
合作意向书虽然不是正式的合同,但也至关重要,因为后续合同的许多内容会根据合作意向书里的条款来确定,比如投资合同中的项目估值,投资金额,投资人的未来权力,利益分配方式等,这些内容都会写进投资意向书里。因此,在签署合作意向书时,一定要慎重对待每一条款。
一、投资合作意向书思维导图
二、投资合作意向书范本
投资合作意向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拟共同合作投资建设“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作目的与原则
1.1本协议旨在促进甲乙双方的投资合作关系,加强双方在拟建项目中各自业务领域的优势互补和全方位合作,实现双赢局面。
1.2在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坚持并按照以下原则行事:严格守法、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利益共享。
第二条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2.4项目投资额:
2.5 项目拟成立公司:
(1)公司名称:
(2)公司住所:
(3)法定代表:
(4)注册资本:
第三条 投资合作方式
3.1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 %。
3.2出资时间及方式:
3.3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合作双方的权利
4.1项目公司实行独立核算,项目运营后利润效益按股比及股东会决议分红,公司自负盈亏,甲乙双方以相关法规承担权责及享有权益。
4.2甲乙双方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期间有知情权、监督权、审计权。
4.3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人事招聘和任免、设备及原材料采购、技术改造和财务支配、经济及法律事务、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事项。
4.4其他:
第五条 合作双方的义务
5.1甲乙双方应按时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5.2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 方提供拟建项目立项、环评、设计、土地、城建等所有文件,并承担文件真实、有效、可行性的法律责任。若在运作期间,因项目文件失真、失效或有伪造行为,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和正签合同, 方自负其责,并视为乙方违约。
5.3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 方负责公司注册登记,另一方应积极配合。
5.4合作公司成立后到投资合同期满前,任何一方不得将合作公司的财产进行典当、抵押或变卖,以保证合作公司的权益不受侵害。
5.5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对合作事项及其涉及的相关文件均应妥善保管,上述文件资料的保管期限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或者行业通行的最低期限。
(2)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内容、各合作事项及其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双方同时承诺: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将其在本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任何内幕信息、商业秘密和其他未公开信息用于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并且不将对方所提供或出具的文件资料加以不适当的利用。
(3)本条款所述义务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之终止而解除。
5.6其他: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6.1有关本协议的任何疑问、分歧、纠纷及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务实”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在诉讼过程中,除协议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诉讼的事项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7.2本协议有效期为 。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壹年。若双方或任何一方,欲在本协议期满后终结本协议,应于协议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3本协议签署后,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之修改、解除和终止,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后为之。本协议的修改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各方签署后生效。
7.4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在对投资合作事宜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件,仅初步确定双方合作的基本目标和范围模式。本协议是正本合同的重要依据,详细条款以正本合同为主,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本框架协议作为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文件,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以正式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为准。
7.5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本协议签订后,如本协议与日后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任何冲突,以致严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协议各方应重新洽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以便维护受影响方的经济利益。
7.7若本协议的某项条款或某项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成为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协议各方应根据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和宗旨履行本协议,该无效或失效的条款由最能反映协议各方签订本协议时的意图的有效条款所替代。
7.8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9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 份。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双方签署页: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