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民事诉讼也就是打官司证据到底有多少种类吗?

我们正常的反应,一般来说很自然想到的就是:书证?其实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的证据总共有八大类。

最容易被大家忽视的第一大类证据,就是当事人的陈述。在我们以往的咨询当中,很多人会问陈述怎么会是证据呢?开庭第一个环节就是庭审调查环节,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宣读答辩状,这些东西都是当事人的陈述,双方所表达的事实性论述的东西,这就是第一大类证据。

在对方发言的时候,你必须仔仔细细的听,因为他所说的一切,如果自认为有的陈述对我们有利,都可以反作用于为本案的第一类证据。

第二类:才是书证啊,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什么合同啊,发票啊,房本、借据之类的东西,这个就是书证。

第三类:是物证,物证应该怎么保存呢?我们比如说啊,我们双方打的是一个巨额的遗产继承纠纷,在某个房间里面有很多的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对于物证我们可以要求法院提前做证据保全,要求法院查封,贴上封条,以保证证剧的流失。

第四类:是视听资料,什么是视听资料?我们说的录音录像啊,这些东西全部都是视听资料,那么大家在提交视听资料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我在之前的视频当中都有提及,可以去翻看一下之前的视频。

第五大类:是电子数据。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了,你比如说email邮件啊,相关的短信,微信这些聊天记录,再比如说博客、微博相关的网上这些数据,如果是重大商事纠纷啊,我在这里特别的提醒一下:建议大家提前去做证据的相关公证,尤其是邮件,博客还有这个微信聊天记录。

如果微信聊天记录对方显示的这个头像只要不能不是他本人的照片,留存证据的时候,要让对方在微信聊天记录里边承认这个就是他本人,否则的话会存在提交证据的风险。

第六大类:证人证言,很多人是不是说证人证言,我们就让证人写一个证言提交给法庭,不是这样子的哈。证人证言什么意思啊?如果证人能够出庭作证,接受法庭的询问和调查的话,这个是最优的,如果当事人不能出庭,我们经过法庭的同意,要求当事人,书写一份证人证言提交给法庭,并且留存这个证人自己的联系方式,以备法庭的后续调查,这个才是正确的提交证人证言的正确流程。

第七类:是鉴定意见:如果物质条件允许的话,你可以先自己选择一些鉴定机构出具一些初步的鉴定意见和报告,如果对你有利;那么你要求法庭指定法庭所选中的这个客观的第三方进行鉴定。

最后一项也就是第八类:是勘验笔录。

这八大类证据是我们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全部的证据种类,在打官司的时候不要只关注于书证,有很多证据种类有待开发,有待去调查,这样可以确保咱们的案件万无一失。

最后我们再巩固一下,第一,当事人的陈述,第二,书证,第三物证,第四视听资料,第五电子数据,第六证人证言,第七鉴定意见,第八,勘验笔录。您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