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小酌怡情,醉酒伤身”,喝酒闹事害人害己。一男子就因多次酒后寻衅滋事,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的代价。

·案情回顾·

张某某爱喝酒,酒后的经常在三元区三钢某商业大道一带公共场所无故随意辱骂、殴打过往群众,以驱赶顾客、辱骂顾客等方式闹事,迫使沿街商铺让其赊账、损毁财物,沿街商铺老板见到张某某出现都想早早停止营业,过往群众见到张某某都要躲着他走。

尾随女子,吓跑顾客

2020年1月23日零时许,张某某酒后无故在三钢某商业大道尾随一名陌生女子,并对该女子肆意进行辱骂,后该名女子跑到某理发店内躲避,张某某就尾随该名女子到某理发店内。当时,理发店老板正在给店里的两名顾客做头发,张某某随意对店内顾客、老板及被尾随的女子进行辱骂,导致两名顾客被吓跑,理发店老板多次要求张某某离开,但其无视老板的劝阻和要求,不停的对老板及被尾随的女子进行辱骂、殴打。老板的丈夫赶到现场后,将张某某拖到店外,但张某某还多次试图冲进店内闹事,直至老板的丈夫将其按倒并报警。张某某因该行为被三明市公安局三钢分局行政拘留13日。

无故辱骂老板,打坏玻璃门

2020年10月23日11时许,张某某酒后来到三钢某商行买酒,买完酒就在某商行喝酒。喝酒的过程中,商行老板的丈夫庄某某送货回来,张某某便开始无故辱骂某商行的老板夫妇。老板夫妇没有理会张某某,继续忙于店里的事。杨某某不小心将一箱饮料打翻,老板杨某某要去捡,张某某不让,还将饮料和装饮料的箱子乱砸。老板夫妇都很怕张某某,不敢当其面报警。于是,杨某某出门找某理发店的老板陈某某帮忙报警,怎料张某某也跟着杨某某来到理发店。理发店老板见到张某某,害怕他闹事,就将玻璃门上锁,但被张某某强行拉开。张某某进入理发店后,对店内顾客随意辱骂和挑衅,还用拳头将该理发店的一扇玻璃门打坏。张某某因该行为被三明市公安局三钢分局行政拘留15日。

打伤他人,损毁财物

2021年8月20日23时许,张某某喝醉酒后在三钢某市场的某食品店无故辱骂、挑衅顾客,而后又在三钢某商业大道尾随、辱骂和*扰何某某,在何某某的老公赖某某到场后,又无故殴打何某某及赖某某,期间还推倒赖某某的摩托车,导致赖某某和何某某不同程度受伤、赖某某摩托车后视镜破裂、何某某手机摔坏等结果。随后,赖某某报警,张某某被出警民警带回公安机关。经三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赖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张某某因该行为被三明市公安局三钢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1年9月6日,张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2021年9月18日被逮捕。

之后,经法官询问,各被害人均表示放弃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法院审理

经三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期间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