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要掌握哪些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必备知识(第一部分) 一、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本质 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所谓政治力量对比包括: 1。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 2。

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二)宪法的特征 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着最为严格的修改程序,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着国家的最根本、最重要问题; 2。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系统全面地规定着公民的基本权利; 3。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从法律的角度将民主成果定型下来。 (三)宪法的历史发展 1。

世界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 (1)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并实行宪政的国家,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最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宪政体制,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也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2)美国是世界上制定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国家,其1789年宪法在内容上确立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表现为统一的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3)法国1789年通过《人权宣言》,宣告了“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著名原则,后根据该文件,制定出1791年宪法,这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2。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 (1)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起临时宪法的作用; (2)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3)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该宪法颁布以来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过四次修订,分别作出重要变动。 二、国家基本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1。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3。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爱国统一战线; 4。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2。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3。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包括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等。

4。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 (四)选举制度 1。

选举的保障 (1)物质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2)法律保障:通过选举法及其他有关选举的法律文件规定了我国选举的原则、组织、程序和方法以及对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使我国选举制度得以法律化、条文化。 2。

选举的民主程序 (1)选举组织 主持选举工作的组织有两类:一是在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如全国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大,由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二是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2)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根据选举法规定。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 凡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应列入选民名单,对于因患有精神病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公民,经确认后不列入选民名单。

(3)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4)投票选举 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选民应当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选民证领取选票。

选举人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五)国家结构形式 1。

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类,单一制是指若干普通地方或自治地方组成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复合制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成员国联合组成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的结构形式,分为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 2。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3。

我国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4。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

2.考公务员,需要学习哪些法律知识

我今年参加了黑龙江省公务员的考试 第2名 这是我第4次参加公务员考试了,换了好几个单位了,对公务员还是有些心得的:公务员的行政能力职业测验中包括5部分:数字推理与数学运算,语言理解,推理,常识和资料分析。

而法律知识的题只会在常识的部分中出现,常识的分数也是最少的,所以建议你不要在法律知识上浪费太多的复习时间,而且公务员所考的法律知识绝大部分都是大家普遍知道的。 公务员的考试考的主要是考生知识面的广度而不是深度,所以建议你不要在法律知识上浪费太多时间。

3.安徽省考法律专业知识如何复习备考呀

《法律专业知识》科目已形成了它独有的命题特点与考查方式,在题型和题量、分值分布上等都有一定的程式可循,因此,对广大考生来说,复习《法律专业知识》相对较为容易。但是,由于法律专业知识涉及极广,加上时间紧促,如何高效备考是每个考生能否顺利过关的关键。

一、考查要素:

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检察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历年题型:

1. 客观题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2. 主观题 以案例分析题为主,还包括辨析题和分析论述题等

三、备考重点:

为方便广大考生更加全面、有效地复习、应考《法律专业知识》,总结历年检察院公务员招录考试法律专业试题所体现出的考查重点,认为今年的考查重点依然主要分布在法理学、刑法、民商法、宪法、三大诉讼法、行政法以及经济法这七大领域。 人民检察院招录考试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在题型设置上,与法院招录考试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大同小异。但是,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鉴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性质和职能上的不同,人民检察院招录考试更侧重于诉讼程序、执行等方面。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除了重点掌握《民法》、《刑法》、《宪法》、《刑事诉讼法》等几部重点大法外,还需着眼《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特别法。

尤其是新近生效的法条: 《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法》(2010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赔偿法》修改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草案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8月23日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近两年的”新法”,更需要加强学习。在复习的过程中,要与”旧法”相互对照,参悟其修改渊源,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这样,更有助于提高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检察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特别掌握新旧变动的不同之处,一般来说,这是考察的重中之重。

4.公务员考试法律部分怎么复习

行测、申论复习与考试过程中,阅读量都非常的大,如果不会提高效率,一切白搭。

首先要学会快速阅读,一般人每分钟才看200字左右,我们要学会一眼尽量多看几个字,甚至是以行来计算,把我们的速读提高,然后再提高阅读量,这是申论的基础。《行测》的各种试题都是考察学生的思维,大家平时还要多刻意的训练自己的思维。

学会快速阅读,不仅在复习过程中效率倍增,在考试过程中更能够节省大量的时间,提高效率,而且,在我们一眼多看几个字的时候,还能够高度的集中我们的思维,大大的利于归纳总结,学会后,更有利于《行测》的复习、考试,特别是在学习速读的同事,还能够学习思维导图,对于《行测》的各种试题都能得心应手的应付。

本人当年有幸学习了快速阅读,至今阅读速度已经超过5000字/分钟,学习效率自然不用说了。我读大学的成绩是很差,考公务员的时候我妈说我只是碰运气,结果最后成绩出来了居然考了岗位第二,对自己的成绩非常满意,《精英特速读记忆》是我成功最大的功劳。认真练习,马上就能够看到效果了!此段是纯粹个人经验分享,《精英特速读记忆》能很有效帮助提高阅读、解题的。

5.公务员考试中《专业知识》法律的大纲

不知LZ考哪个地方的公务员。各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含法检招考)需要加考法律知识的,侧重点并不同。但都要考到以下方面的法律知识:

1、中国刑法学

2、中国刑事诉讼法学

3、中国民商法学

4、中国民事诉讼法学

5、中国行政诉讼法学

6、中国宪法学

7、法理学

以上包括我国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宪法等内容

LZ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考试加考法律专业知识一般不会考到法律原文,比如说叫你选出宪法第一款第一条是什么之类的内容是不会考到的。多以案例题为主,考实际运用。

各省市公务员招考加考法律基础知识,侧重点并不一样,但大都以《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为主,《公司法》、《合同法》次之。LZ复习时注意重难点。

别外:行测也可能包括部分法律知识,但题目不多。

希望回答能让你满意!

省考法律专业知识汇总-编程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