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应当具备哪些专业知识和非专业知识方面的素养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森林培育、林木遗传育种、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野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知识,能在林业、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从事森林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森林培育(包括经济林栽培)、林木遗传育种、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林木良种选育、造林、森林资源调查规划、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林火管理及野生植物利用的基本训练,具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森林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管理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林学、生物学、植物保护学、环境科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土壤理化性质分析、林木生理生化分析和森林资源调查、评价的方法,掌握林木良种选育、林木栽培抚育、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林特产品加工利用的技术;

4.具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森林培育、野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管理的基本能力;

5.熟悉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了解国内外林学学科理论前沿、生物工程技术应用前景、林业科技发展趋势以及林业生产发展动态。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林学、生物学、植物保护。

主要课程:森林植物学、植物生理学、植物营养学、林木遗传育种、生物技术、土壤肥料学、森林环境学、森林昆虫学、林木病理学、森林生态学、测量与遥感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验、课程设计、教学综合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般安排28-30周。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在林业、农业、环保、城镇建设等行业从事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森林旅游规划与管理、经济林栽培、种质创新与遗传改良、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林生态建设、城(乡)镇环境重建与维护、城市风景林的规划与管理、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城市绿地规划与设计、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2.掌握的知识:

要求学生掌握宽厚的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受到良好的生物学、生态学、景观学以及艺术基本理论熏陶,坚实的林业专业知识培养,掌握森林经营、林木良种选育、城镇绿化设计与养护管理、森林旅游资源的经营与管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木病虫害防治等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要求学生基础和专业基础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实践能力强,具有进一步自主学习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精神。

2.林业专业知识

1.《森林法》规定,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督、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2.《最高人民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7613134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树,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3.《防沙治沙法》规定,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原。

4.《防沙治沙法》规定,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 5.《防沙治沙法》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捐资或者以其他形式开展公益性的治沙活动。

6.《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7.《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 8.《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应当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9. 《种子法》规定,国家建立种子贮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10.《种子法》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

11.《种子法》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品种审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种子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 12.《种子法》规定,调运或者邮寄出县的种子应当附有检疫证书。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14.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15.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被管护制度,严格保护植被,并根据需要在乡(镇)、村建立植被管护组织,确定管护人员。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将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其中的薪炭林是指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20.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21.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划出一定比例的土地,因地制宜地营造防风固沙林网、林带,种植多年生灌木和草本植物。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必须事先就该项目可能对当地及相关地区生态产生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包括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在沙化土地所在地区,建立政府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情况。

24.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 2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2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27.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28.《中华人民共。

3.关于林业专业就业去向

林业专业的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林业、农业、环保等部门从事森林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林业工作岗位包括景观设计师、林业技术员、GIS销售经理、技术支持;

景观工程师、苗圃技术员、销售经理、林业工程师、苗木采购员、农具销售助理、园艺景观设计师、技术支持工程师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验、课程设计、教学综合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林业信息工程的就业去向:林区作业技术、林业机械开发与应用技术、林路桥建设规划与施工技术、树木提取化学、植物纤维化化学、森林资源化学深加工技术。生物利用技术、制浆造纸工程、家具设计制造技术、木材防护技术、人造板生产技术、木质复合材料等。

扩展资料:

林业专业的培养要求:

学生主要学习森林培育(包括经济林栽培)、森林遗传育种、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野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并进行林木育种、造林、造林、造林等方面的研究。科技资源调查与规划、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森林防火管理等。

野生动物利用基础训练具有森林管理程序编制、森林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管理的基本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林业工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林学专业

林业专业知识欠缺-编程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