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认证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经抵扣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作”作废”操作,且在抄报税和申报时按”作废”票处理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已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也不得退回开票方.
销货方在未取得购货方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不得擅自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作废的,否则会出现稽核比对不符.对于购货方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得退还给开票方的.贵公司应在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根据开票方开来的红字发票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再由开票方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贵公司.
销售方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去年对方已认证发票今年怎么作废?整体上来说,其实通过小编老师在上文中提及到的相关介绍资料后,我们应当都知道企业去年已经抵扣的发票如果需要作废处理的话,一般都是通过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冲销处理的,在本网站上关于红字发票的资料还有很多的,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