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保合同是承揽合同吗

1、维保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一种,维保人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的,定作人需要向其支付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是否可以把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需要经定作人同意,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如果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维保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维保人需要按照维保合同的约定,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向定作人交付劳动成果,如果符合质量要求的,维保人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