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般情况下: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上月留抵税额)=本月应交增值税有出口退税: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上月留抵税额)+本月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本月应交增值税
本月应缴增值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再减去上月留抵数,其余额为正数,就是你本月该交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负数,就是说你本月又留抵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留抵税额是怎么回事?
留抵税额,是指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差额,我国之前采取不予退还留抵税额,结转到下一个纳税期继续抵扣的做法.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2018年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以上详细介绍了上期留抵税额在下月怎么计税,也介绍了留底税额是怎么回事.作为一名单位的财务人员,一定要非常的清楚,上期留抵税额在下月的计税方式如本文所示.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进行各种会计处理,想要很好的进行会计处理,最好在本平台保持不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