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实际发生.《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指出:”准予税前扣除的,应该是企业实际所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这一点强调的是,作为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该是企业已经实际支付给其职工的那部分工资薪金支出,尚未支付的所谓应付工资薪金支出,不能在其未支付的这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只有等到实际发生后,才准予税前扣除.”
汇算清缴税前扣除
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各个项目和处理要点:
一、工资薪金及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
二、职工教育经费范围
三、劳动保护性支出
四、成本及费用支出管理
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定义
六、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七、运输费用
八、管理费用
九、开办费支出
十、业务招待费支出
十一、差旅费
十二、会议费
十三、咨询费支出
十四、绿化费支出
十五、财务费用
十六、固定资产的”成本调整”
十七、装修装潢支出
十八、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资产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以上就是汇算清缴中职工薪酬怎么扣除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的专业知识,请关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