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家庭的大事情,对于家庭的每一位成员都是会产生影响的,如果夫妻之间确实要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就需要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夫妻离婚还需要离婚协议书,在滁州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滁州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

1. 当事人各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

2.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

3. 本人的结婚证(离婚)

4.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滁州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滁州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安徽省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登记窗口递交材料,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2.审查:安徽省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

3.办结: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制发,统一编号、登记并加盖公章、钢印。

四、滁州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离婚协议书是协调处理家庭关系的法律证据,夫妻关系是比较复杂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那么导致的结果可能是不一样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相关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