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未开票确认收入,后期补开发票可以直接附在前期已经确认收入的凭证后面!
无发票业务的会计账务处理技巧
先开票后发货的处理方式
根据增值税法,据《增值税暂行 条例》第19条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必须当月确认收入,没有商量的余地.所以,只能采取视同本月已经发货、本月开具了发票,也就是视同整个过程按正常都已经完毕,正常会计处理就是了;对于未提走的货物暂时换个地方存放,以便于账实相符,待下月对方取货时候提走就是了,这就相当于你们替客户暂时保存一下罢了.
这样税务没有问题,内部财务帐也账实相符,都过得去,没有什么风险.
先发货后开票的处理方式
方法1:
可以在发货的同时也开出发票,这样就同步了,待下月将发票给对方,这样你本月就视同整个过程完成了,正常处理就是了;待下个月你把发票给对方不就是了,对方收到发票也不影响抵扣.这样税务没有问题,内部财务帐也账实相符,都过得去,没有什么风险.
方法2:
你可以发货后,本月做无票收入,其他一切正常;下月开票后再无票红数冲回,同时开具正式发票做的会计处理,这样做税务虽然也过得去,但是报税时候很麻烦,有时候还要解释原因(例如发货时候我们价格没定下来所以没开票,只能先暂估),同时还要事先和税务沟通是否允许这样申报.
建议你和对方客户沟通一下,你最好本月发货本月开票给对方,不行的话下月给对方,当然都不影响,客户的抵扣问题.
方法3:
可以先发货,不在所有的账本、仓库卡片上登记,临时在小本子上被查登记,待下月开票时候在开具出库单,正式计入账本仓库也同时登记出库,这样形式上发货和开票就同一在一个月内,但是就有个问题,造成了账实不符,容易被稽查认为你发货不确认收入.该种方法账实不符,有一定风险,建议慎重考虑.
方法4:
根据《增值税细则》38条第四款(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一)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你可以和对方签订一个合同,就是采取赊销方式销售,约定收款日期,然后以收款日期确认增值税收入收入,但企业所得税只能发出当月就要确认收入了,这种方法有个不利的地方,就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时间不同,容易混乱,不利于财务操作.本法虽热满足税法要求,但操作麻烦,有时还要与税务沟通,可以参考采用.
前期做了无票收入后期开票了如何处理?一旦补开发票之后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也要特别说明这笔补开发票的收入,按照实际的情况填写报表,避免有漏了这笔收入税费的情况,合理缴纳税费.
无票收入后期又开票了怎么办?小编建议大家把补开的发票直接附在前期已经确认收入的凭证后,同时小编还给大家讲解了先开票后发货的处理以及先发货后开票的处理方式,这个问题就讲完了,更多相关知识,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