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2号);《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9号);《货物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原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22号)。

(二)申报条件:有进出口经营权;涉及到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企业需申领电子钥匙。

(三)申报材料:进出口合同复印件;网络打印的许可证申领单(加盖公章);进出口企业第一次领证时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其它相关材料。

(四)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上报

(五)办结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

(六)办件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