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人民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案件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审判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裁定,另一种是判决。
1、如果裁定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是最终的裁定。但是,一审裁决书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即为最终的裁定。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生效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二审裁判效力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民事申诉流程一般有哪些
1、申诉应当递交申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所以,如果裁定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是最终的裁定,但是,裁决书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即为终审裁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