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本条文提到两个比例,一个是80%,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此项规定与委托境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是一致的,并非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特殊规定.另一个是三分之二,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此项规定是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与委托境内研发的主要区别之一,设置三分之二的比例主要有以下两点考虑: 第一点是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趋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换算一下,境外与境内研发费用之比就是2:3,实际与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比例是一致的.二是引导企业以境内研发为主.一国创新能力的提升主要依赖于自主研发,委托境外研发仅是有益补充,不应占据主导地位.出于上述考虑,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表述的基础上,财税〔2018〕64号明确委托境外研发费用适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以境内研发费用作为计算比例的基数,即境内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是委托境外研发费用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前提.
企业境外研发费用如何做账?
(1)研发支出是指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属于成本类会计科目.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本科目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以上整理的资料信息,就是我们关于”境外研发费用多少计入成本?”这一问题的解答,为了方便大家针对境外研发费用进行做账处理,此文也加以详细说明.大家需要注意,企业的境外研发费用支出我们是通过”研发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这都是属于成本类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