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增长,在国际贸易舞台上的地位日益上升。但与此同时,我国的出口商品也成为反倾销的主要目标。据世贸组织统计,1990年到1999年,全世界共有反倾销案件2483起,其中我国受到的反倾销调查为308件,占总数的12.4%。因此,了解、研究、分析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消除对外贸易障碍、促进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基本状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尤其是与西方国家的双边贸易有了迅猛发展。不少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认为,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基本处于顺差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外有关竞争者利用反倾销法,频频指控我国出品商品倾销。
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盐类和闹钟发起第一宗反倾销调查,至2000年底,国外对华反倾销案调查,不能超过2000年底,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数已达412起,涉及我国出口商品二十多个大类中的绝大部分类别,总金额至少有100多亿美元。我国已为国际反倾销的主要目标,我国的出口贸易正面临着外反倾销的严峻威胁。
2、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的特别
(1)提起反倾销诉讼的次数频繁。
我国产品知1979年首次遭西方倾销指控至今,对我产品反倾销诉讼屡屡发生。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急剧增加,仅在1996-1997年上半年欧盟就发动了10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1999年新春伊始,欧盟又宣布对从中国等国家进口的钢丝强和钢缆强征收惩罚性反倾销税。近来中国产品在国际上接连遭遇反倾销厄运,继9家彩电企业应诉欧盟倾销指控之后,欧盟又对中国节能灯进地反倾销调查;同年8月中旬又指控中国钢材对美倾销据有关方面统计,2000年,国外对华反倾销起诉的案件交近40起。
(2)被诉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
近些年来,只要西方国家认为属于危害到或将要危害到本国和差的产品,都可为倾销产品的范围。涉及鞋类、电工刀、打火机、油漆刷、自行车、铅笔、抽屉滑轨、箱包、树脂餐具、不锈钢餐具、刹车盘、刹车毂、电缆绳、彩电以及化工原料和农产品等4000多种商品。尤其是美国的特别301款和超级301款相继把保护的范围由一般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其可诉的范围还会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3)对中国产品的价格确定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西方一些国家在确定哪些是倾销产品方面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作为倾销产品的对象,大多数是我国竞争力较强的产业,特别是低附加值、劳动力密集的产品。如中国生产和出口到欧洲的棉坯布价格从1992-1996年一直上升,但占欧洲的市场份额1995-1997年基本持平。在这种情况下仍被确定为倾销,其意图是十分明显的。那就是发达国家的纺织业在中低档产品上已经失去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怕他们为了保护这些为景气的企业,减少失业人数,一旦提起反倾销诉讼,则一定会确定倾销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