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赠一”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定,按税法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的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来分摊确认销售收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
2.增值税
(1)买一赠一以折扣销售的形式开具发票的:
商品与赠品都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且商品与赠品的销售额与折扣额都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里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例如,买衬衣送领带,买400元(不含税)的衬衣赠价值100元(不含税售价)的领带,将衬衣与领带都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且金额栏里分别注明衬衣销售金额400元,领带销售额100元,以及折扣额100元,应纳增值税=(400+100-100)*16%=64 (元).
(2)没有以折扣销售方式的形式开具发票的:
商品以其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且赠品要视同销售的,以赠品的销售额来计征增值税;例如,买衬衣送领带,买400元(不含税)的衬衣赠价值100元(不含税售价)的领带,衬衣的发票备注栏里注明赠了一条领带,在此情况下,应纳增值税=400*16%+100*16%=80(元).因此,会计处理为:
(1)确认收入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按公允价分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际销售金额计算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赠品的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买一赠一的账务处理
买一赠一,在增值税上是要做视同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的,无论货物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但如果在出售时将赠品单独作价,相应减少主产品的售价,并且反映在发票上,赠品就不用造成多纳税了.比如A商品售价100元,赠品B商品5元.开成A产品95元、B商品5元,并按此价做两种商品的销售处理,就不会造成多纳税了.
两种产品都入库,收入在两种产品之间分摊,结转成本时,两种产品都传成本.买一送一的会计分录:
进货:
借:库存商品–A产品
库存商品–B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A
库存商品—B
饮料买一送一怎么缴税,买一送一这种情况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是需要缴纳的,这个是有区别的,我们只要有收入支出都要按相应的税种缴纳税款,内容有点多大家可以多阅读几次,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