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养老保险同企业职工缴纳的方式一致.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给律所合伙人代缴的公积金和社保可以进公司费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文件
第一条规定,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有关规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
第二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下同)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其余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
(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合伙律师社保按什么缴纳?律师也是众多行业中的一个,不过它在社保的缴纳方面与其它的行业是一致的,不同的只是它的缴费基数,现在大家明白了吗?本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大家如还有疑问,可再次与小编联系,感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