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取得承包合同,利用水域滩涂(池塘)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天津静海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水产科领取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报天津市静海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水产科审核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第三步: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第四步: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核发养殖证。”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h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