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什么是滞纳金?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特征是:(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人民币帐户最低收取人民币10元,美元帐户最低收取1美元(指定卡种除外).
房开企业清算时补缴土地增值税是否加收滞纳金?综合以上内容所述,通过上文小编老师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补缴土地增值税和滞纳金的介绍资料都已经全部说完了,小编老师相信学员们都知道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缴都是不用缴纳滞纳金的,更多补缴税款的相关介绍资料请你们来本网站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