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应该计入房产原价的,需计征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么算的?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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