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买卖业务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期货业务中的非货物期货买卖业务,纳税人从事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期货包括货物期货与非货物期货.而非货物期货即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依据各种合约标的物的不同性质,可分为利率期货、汇率期货和指数期货三大类.因而,股指期货买卖业务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期货业务中的非货物期货买卖业务,纳税人从事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货物期货 (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的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并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也就是说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有哪些?
一、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不低于50万元;
二、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评分不低于80分);
三、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仿真交易记录,或者是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两者是或者关系,满足其一即可);
四、综合评估表评分不低于70分;
五、中期协无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按照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客户: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以上就是小编对”股指期货交易按什么税目缴税”等相关问题的解答,股指期货目前的税务政策中,对于不通过的纳税主体征收是不一样的.从事股指期货买卖,如果是单位性质的纳税人,需要按照差额征收,如果是个人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目前是免征营业税的.如何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