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的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等支出,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得税前扣除的罚款,即经营性罚款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如何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规定: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以上为小编对”银行罚息可在税前扣除吗?”这一问题的解答,银行罚息不属于行政处罚,可在税前扣除的,作为一名企业的税务会计,要明白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一定不要做违规的事情,也不要听信谣言,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