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先看相关规定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2]7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所以:

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部门备案的,用以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发票外的其他票据不能加盖发票专用章,公司职工取得的医疗票据属于财政票据的一种,加盖收费专用章是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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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票据算财政票据?

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其他财政票据三类,其中: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非税收入类票据”有”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种: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结算类票据

“结算类票据”只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种,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三、其他财政票据

“其他财政票据”有”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四种:

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2、”医疗收费票据”:是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

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4、”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是指收取除上述票据对应款项以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其他款项而使用的票据.

以上就是小编对”财政票据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等相关问题的解答,根据规定,财政票据不属于发票,上面加盖收费专用章可以吗,但不能加盖发票专用章.每一种财政票据都有特定的用途,不能混用,我们可以从票据名称上看出它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