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一定有朋友遇到过自己的机动车辆丢失而很长时间没去车管所办理报废吧,那么自己名下的机动车不慎丢失了,如何正确的办理报废呢,一定是困扰朋友们的问题了,为了消除大家在这方面的一些疑惑,华律网的小编整理出以下具体的解答内容,供大家参考:

车辆丢失如何报废

可以到车管所申请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号牌、行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作废。

机动车报废需准备的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以上就是华律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车辆丢失如何报废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或者您当下的情况复杂,可直接联系华律网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我们定为您提供最优质且最适宜的建议以及法律咨询。最后,感谢各位的阅览。我们下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