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城市房屋权属必须依法实行登记,方能获得产权。我国《》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使用权(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低押权,典当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归属关系的行为。
第二,必须到房地产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方能领取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使用权证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颁发。
第三,只有开发商申请房屋初只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没有商品房的初只登记,既开发商申请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没有商品房的转移登记,既购房人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第四,购房人应持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明文件和、协议、购房付款凭证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的房地产交易所或房地产市场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并激纳有关税费,办理权属登记,领取购房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所以,买了合法商品房,并不等于就有了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