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未实现已开增值税发票,应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因为交易未实现说明没有真实性,有虚开发票的可能.
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是什么?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试行)》中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而为了骗取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就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可以抵扣大量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交易未实现已开增值税发票如何处理?按照规定,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所载金额必须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票、物相符,也保证企业交易的真实性,所以,如果交易未实现已开增值税发票,可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用于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