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通过公司账户,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何确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通过上文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内容,大家应该都知道股权原值的确认应该是分为五种不同类型来确定的,这五种不同类型的确定小编老师在上文中都有介绍,如果你们看完后还去疑问,那么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找会计老师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