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稽查稽查机关稽查的账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对本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另一种是对过去以往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因此,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涉及到本年度的账务调整和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如果税务稽查机关稽查出的本年度的账务有错误,则企业只要按照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进行处理,有关”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本章第三节第二部分”年度结账前账务自查,及时账务调整规避纳税盲点”的内容.以下主要介绍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思路、跨年度账务调整技巧和增值税的账务调整技巧.
1、账务处理正确,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而补税的,不需要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2、企业账务处理错误造成的补缴税款,必须按会计的记账原则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3、对于一些不需要账务调整,但是涉税数据有变化的,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如:亏损数额的调整.
税务稽查后的跨年度的账务调整技巧
1、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调账方法如果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应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上文讲诉了税务稽查后,企业的账务应如何调整.要区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具体流程可以参考上文,我们要注意借贷关系,通过上文我们对对生活中常见的会计处理有了更准确的认识,会计朋友们一定要牢牢记住,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