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可否扣除

按暂估价值入账的固定资产允许提取折旧并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可见,税法上允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条件,是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而非该固定资产已办理竣工结算或者其他条件.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可以扣除.因此,按暂估价值入账的固定资产允许提取折旧并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此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计价可以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329号)规定,中国联通公司因实际竣工决算价值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并按规定补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多缴的税额可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的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固定资产已实际投入使用的,可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待办理竣工决算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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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

暂估入账的资产,入账的次月计提折旧.

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暂估价值入账;

2、从办理竣工开始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计算折旧,已经计提的折旧不再调整;

3、在涉及暂估入账时,就是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下个月开始计提折旧,之后竣工决算时是从当月开始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重新计算折旧额.

注:调整后账面价值=办理竣工结算后总成本-自估价入账已经计提的累计折旧-预计残值

暂估入账已经计提折旧,正式入账时发现少提部分不应做补提,而是在剩余的折旧年限内摊提少提部分.固定资产需要分别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时,一定要分开核算,你可按正式入账时候的成本比例开摊已提折旧.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可否扣除?”这一问题的解答,按暂估价值入账的固定资产允许提取折旧并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下要小心谨慎,了解法律风险情况是必要的,我们会计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做账,这样才不会造成后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