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暂估入库,等合适时候有发票了再冲,想办法取得发票.如果收入和成本的匹配量适中没有发票也可以只体现在内账,外账年末必须得取得发票,否则年末没有发票的成本,不能确认为成本,需要调增该部分企业所得税.
附注:暂估入库的商品已到,发票未到的账务处理方法:
应先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如果发票连续数月未到,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账处理,领用时仓库部门可按暂估价开具出库清单,财务部门凭此清单进行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贷:库存商品
跨年暂估结转的成本怎么冲回?
财务处理程序上应该冲减暂估成本,然后按照实际成本入账,但入账的时候要考虑差异是不是很大,差异原因是什么;如果是重大差异而且属于计算错误或当时的估计不充分、不准确应该属于会计差错更正调整期初数,如果差异不大或差异原因是因为今年新掌握的信息、新发生的情况引起,不属于差错更正调整当期成本.
暂估入账做账:
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
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结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商贸公司发票没有暂估入账怎么办?”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商贸公司在经济活动交易的时候,有时候不能马上拿到相对应的发票,我们可以现在进行暂估入账处理.等取到发票之后,再进行冲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