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应该在第二联加盖开户银行的预留印鉴.因为预留印鉴可以是”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或”公章+法人私章”,具体要看公司预留印鉴是什么章.
银行承兑汇票正确的签章方法:
《票据法》条规定:签章是银行承兑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签章的要求直接关系到汇票是否有效,在此,分享一下汇票的正确签章方法:
1、票据上的签章一般是指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有关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
2、《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3、《支付结算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签章,应为该个人的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4、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没有汇票专用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其”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章.
5、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提示:由于票据的签章是票据行为中的重要记载事项,因此,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有关票据法规规定的,票据无效.至于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其签章无效,但不会影响其他符合法规签章的效力.若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规要求,其签章无效,但不会影响其前手符合法规签章的效力.
银行承兑汇票计入什么科目?
收到是计入应收票据,开出是计入应付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商业汇票的一种.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银行承兑汇票应该在第二联加盖哪些章?”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银行承兑汇票有三联,第一联是银行留存的底卡,第二联是流通的传票,第三联是存根联.银行承兑汇票应该在第二联加盖的印章,需要看公司在银行预留印鉴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