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不使用的机器设备企业会计准则是计提折旧,所得税不可以扣需要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空调应该是5年以上,电脑3年以上都可以.
如果残值率按5%算(我公司一般是这样),从增加固定资产的下月开始提折旧:
空调月折旧=5000*(1-5%)/5*12=79元
电脑月折旧=3600*(1-5%)/3*12=95元
不使用的机器设备也要计提折旧吗?虽然在相关规定说明,企业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也有规定说明,有一些固定资产可以不计提折旧,不使用的机器设备就在其范围之内,分析到这里,大家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明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