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发票税率开错了怎么办?
情况一:发票在本月且符合作废条件可即时作废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 发现发票开错.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可直接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及时作废.作废的发票可以在税控系统中标记为”作废”,在纸质发票也要标明”作废”.作废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
情况二:发票已跨月或者不符合作废条件应冲红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错开发票.纳税人报告税务机关,按错开的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和税额进行申报;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在开具蓝字发票;如形成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留待后期抵顶应纳税额.
发票税率开错且已抵扣怎么办?发票税率开错,与发生销货退回、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处理方法一致,都是需要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进行冲销作废,详细的规定在上文中小编做了具体的整理,大家快来学习吧,感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