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所得税预缴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汇算清缴时按税法规定处理,避免了退税的繁琐手续。
2、逾期取得的票据等有效凭证,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可追溯在成本、费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即企业应先行调增成本、费用发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收到发票等合法凭据的月份或年度,再调减原扣除项目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在费用支出等扣除项目发生的所属年度造成的多缴税款,可在收到发票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申请抵缴,抵缴不足的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
4、申请抵缴或是要求税务机关退还税款,时限不得超过3年。
跨年发票财务部门如何应对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企业应尽量避免发票跨年入账。对财务部门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向全体员工宣贯发生费用后即时报销;
2、要求公司供应商、服务商及时开票;
3、费用真实发生了,即便发票尚未取得,先做账;
4、汇算清缴时,真实费用尚未取得发票的,纳税调整;
5、以后年度获得发票的,及时向税务说明,申请抵缴或退税。
综合上述:可以提炼出简单易懂的规则:费用真实发生,跨年也可入账,申报可以抵扣,时限不能太长。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跨年发票能否税前扣除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会计实务大全网咨询专业会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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