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旗舰版在应付款管理系统做付款申请单,然后在现金管理系统中下推生成付款单后发送到应付款管理系统,应付款管理系统没有做任何操作,但是再次单击发送,提示:应收应付已经处理,不能撤销发送?

原因:

在应付模块做的付款单申请单,通过现金管理下推付款单后,不需要确认,直接在应付款管理系统体现为付款单,若需取消发送需进行反确认。

请按下列步骤操作: 

1、登录KIS旗舰版主控台后,依次单击【财务会计】→【应付款管理】→【付款】,双击打开【付款单-维护】,设置过滤条件后进入付款单序时簿界面;

2、在付款单序时簿界面,选中该单据,单击工具栏【反确认】,弹出【过滤】界面,可以直接单击【确定】,再在对应的单据上单击鼠标左键,即可勾选该单据,再单击【反确认】按钮,即可反确认;

3.然后可以回到现金管理模块中取消发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