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考14门:第一卷为法理学、法制史(包括中外法史)、宪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第二卷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三卷为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前三卷都是选择题,分为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择。
第四卷是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论述、法律文书,科目主要是一些理论学科和可以出案例题的学科,一般是法理、行政法、刑法、民法、民诉、刑诉、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