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 ,绿化工程应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项目缴纳营业税.但当一项绿化工程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时,这一混合销售行为不仅涉及营业税,还可能会涉及增值税.
例如,某园林公司承接一项园林建设工程,工程总价3000万元.其中,建筑施工工程2000万元,销售本公司种植的林木500万元、花卉200万元,外购林木300万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而根据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
因此,该园林公司销售的外购林木应与建筑施工工程一并缴纳营业税,而销售的自产林木、花卉应单独缴纳增值税.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可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应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所列举的范围.林木、花卉分别属于财税[1995]52号文件中”植物类”中的”林业产品”和”其他植物”,因此,该园林公司销售的自产林木、花卉可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该园林公司本项业务只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额为69万元[(2000+300)×3%].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如何做账务处理?
1、签订建造合同后,收到客户支付的工程预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相关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生产成本)–工程项目 或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材料、累计折旧等 期末根据人工分配法或直接费用分配法把”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分摊到各工程项目中.
3、收到客户工程验工计价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4、收到客户拨付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支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6、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借:预计合同损失 贷: 预计损失准备
7、工程竣工结算 借:工程结算 借或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工程施工–工程项目
关于园林绿化企业如何正确纳税的内容就先给大家介绍到这里,本来计算园林绿化企业如何正确纳税的难度就比较高,需要会计拥有一定的能力.如果会计觉得自己目前还达不到这方面的要求,建议有空一定得来会计实务大全网学习提高能力.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园林绿化企业如何正确纳税?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园林绿化企业如何正确纳税?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