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元宵节啦,各中小企业主都已陆陆续续开工了。
小谢身边也有不少中小企业主客户,他们都是勤勤恳恳起早贪黑在广州打拼几十年,白手起家的小老板。
辛苦钱赚得不容易,见证过一些人的人生巅峰;
也见过了不少人的陨落,一夜回到解放前。
生意经营并非易事,作为老板,身担的经营风险自然也不少。
今天来说一说其中一种风险:
雇佣关系的风险。
中小企业主,在雇佣员工的时候,有给员工买社保的,也有未买社保的。当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工受伤,企业是需要对员工承担责任的。
给员工买了社保的公司,部分金额是可以通过社保里的工伤保险基金来赔付给员工,
详细可参考下图:
图中黄色部分即工伤保险支付的,蓝色部分为企业需要为员工来支付的。
而未给员工买社保的公司,这些钱则全部需要企业来掏。
二.团体意外险
有些企业常规会通过一份员工团体意外险来转移掉上述的风险。
但真的通过团体意外险赔付了,就万事大吉了吗?
其实未必。
企业其实仍然存在被员工诉讼要求补偿的风险。
团体意外险,是员工福利,投保人是雇主,被保人是员工。保险标的是雇员本人的福利。它不仅保障工作时间内与工作相关的意外事故,也保障工作范围以外的意外事故。
保障的是员工。
但保障内容少,且依然转移不了员工纠纷等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
来看看案例:
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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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从法律上来讲,即使有了团体意外险做了赔付,员工依然有权向公司索赔,且这是公司必须承担的责任。
二.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与被保人均是雇主,它的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的法律责任。雇主责任险是弥补员工因工导致意外事故后雇主赔付给雇员的经济损失,赔付的款项直接打进雇主的账户。它不仅保了老板的钱包,也补偿了员工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经济损失等等。
但是无法保障员工与工作无关的意外事故。
来具体看看它的保障责任:
以小谢客户何总公司的12人方案为参考
雇主责任险除了包含团体意外险的基础保障内容外,还包含了误工费、法律诉讼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转住院交通食宿补贴、救护车费用等等。
如今经济下行,各行各业都举步维艰,赚钱难。所以不管公司大小,都更应该注意经营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经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