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对于很多职工来说,都会相继领取到一笔钱,那就是高温津贴。根据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由于国家并没有统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而是由各地自主制定,因此各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不尽相同。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高温津贴的领取条件是什么,标准是多少,何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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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的领取条件

高温补贴的领取条件:

1、温度要求:35℃以上。

2、工作环境:室外露天作业。

3、降温措施:不能采取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如果劳动者符合上述3个基本条件,则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

1、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各省人社部门自主制定。

2、用人单位除了发放高温津贴以外,还应给职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必须的药品。且不能以发放钱物代替防暑降温的饮料,也不得将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3、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应发而未发的,属于违法行为。

文件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十七条、二十条、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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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和发放标准

1、发放时间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跨纬度较广,各地接受太阳辐射热量不尽相同。所以,在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上,也有很大的差异。

比如,北京、山西、河南、安徽等地,发放时间主要集中在6月~8月;上海、天津、陕西、甘肃、宁夏、河北、江苏等地,发放时间主要集中在6月~9月;重庆、福建等地,从5月就开始发放高温津贴了。

2、发放标准

由于全国并未统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所以各省在执行层面,差异也比较大。

比如:上海、辽宁、山西等地,按月发放。上海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辽宁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陕西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

而海南、湖北、陕西等地,按天发放。海南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湖北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陕西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

注意:上述部分省份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和发放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最新数据为准。

由于高温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长,各地标准不一,为此,小编帮您整理了全国各地的高温津贴,看看小伙伴们都能领到多少。

1、北京:政策文件号——京安监发〔2014〕44号

6-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2、上海:政策文件号——沪人社规〔2019〕19号

6-9月,每人每月300元。

3、天津:政策文件号——津人社局发[2013]37号

计算标准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4、浙江:政策文件号——浙人社发〔2018〕65号

6-9月,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5、广东:政策文件号——粤人社规[2021]9号

6-10月,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

6、广西:政策文件号——桂人社发【2011】114号

6-10月,每月100-200元之间。

7、江苏:政策文件号—— 苏人社发〔2018〕113号

6-9月,每人每月高温津贴300元,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税前扣除。

8、重庆:政策文件号——渝府办发〔2013〕166号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9、山东:政策文件号——鲁人社发〔2021〕64号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0、山西:政策文件号——晋人社厅发〔2013〕45号

6-8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11、安徽:政策文件号——皖人社秘〔2018〕272号

6-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12、湖南:政策文件号——湘劳社政字〔2005〕20号

7-9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13、湖北:政策文件号——鄂人社发[2013]39号

6-9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2元。

14、河南:政策文件号——豫劳社劳资〔2008〕6号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15、河北:政策文件号——冀人社发【2017】20号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 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16、陕西:政策文件号——陕人社函〔2019〕293号

6-9月,每人每天25元。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每人每天15元,其他每人每天10元。

17、江西:政策文件号——赣人社发〔2018〕17号

6-9月,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18、四川:政策文件号——川人社办发〔2018〕105号

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成都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2元。

19、福建:政策文件号——闽人社发〔2019〕3号

5-9月,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20、云南:政策文件号——云人社发〔2013〕98号

6-9月,每人每工作日10元。

21、海南:政策文件号——琼人社发[2013]39号

4-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人每天10元。

22、贵州:政策文件号——黔人社厅发[2013]21号

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3、吉林:政策文件号——吉人社联〔2021〕163号

6-8月,高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

12月-2月,低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

24、辽宁:政策文件号——辽人社发[2014]16号

7-9月,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 月发放。

25、甘肃:政策文件号——甘人社通〔2014〕269号

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6、宁夏:政策文件号——宁人社发〔2014〕45号

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