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依约履行。然而有的劳动者不想在用人单位工作,就不辞而别,那么,员工自行离职违约么?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些专业知识。

员工自行离职违约吗

属于违约行为。因为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会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责任的内容,其中包括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内随意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同时,《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条件的。自行离职不辞而别,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员工自行离职如何承担损失

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可知,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哪些情况下可以自行离职

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特殊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没有特殊情况下,员工自行离职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劳动合同和法律的约束,至少要做到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再离职。当然,我们也要了解一些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必要时可以维护住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