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0日下午,局长召本律师到其办公室,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支取工程监管资金一事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现提供法律意见如下,供局领导参考:

1、上海市青浦区法院冻结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帐户的资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肆拾玖条:“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的规定,目前你局尚未收到上海青浦区法院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且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已经在银行被冻结,说明银行正在协助法院执行。

2、你局应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好工程资金的监管工作,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支取工程监管资金,如符合支取条件,应当签暑意见同意其支取。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此致

律师:

2022年5月11日